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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軸綠通貨車超核定載質量但未超限制標準質量不能免費

超限超載規(guī)定:“2軸貨車國家規(guī)定最大限載是18噸,但是車輛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是14噸?!?,這類車輛如果稱重達到15噸-17噸的范圍,能夠免費嗎?

一、根據交通運輸部、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》(交公路發(fā)〔2009〕784號),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。其中,整車裝載是指享受“綠色通道”政策的車輛,裝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(行駛證已注明)或車廂容積的80%以上;合法是指車輛沒有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。

二、從路面執(zhí)法職責分工看,交通運輸部門依據《公路法》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,對車輛超過公路、橋梁、隧道限載標準的違法行為開展超限治理,主要目的是保護公路安全;公安交管部門依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,對車輛超過核定載質量的違法行為開展超載治理,主要目的是保護車輛自身和道路交通安全。

目前,三到六軸貨車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實現(xiàn)了完全統(tǒng)一,但由于二軸貨車包括微型、輕型、中型、重型貨車,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跨度過大,從保護公路角度,二軸貨車限載標準是統(tǒng)一的,即總質量不能超過18噸。但從保護車輛自身和道路交通安全角度,不能“一刀切”,由公安交管部門依規(guī)分類管理。

因此,二軸貨車的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僅要符合18噸的限載標準要求,也不能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要求。

三、行駛證注明總質量為14噸的貨車,載貨后的車貨總重達到18噸的,屬于違法超限超載車輛,對于自身和其他公路通行者都將產生安全隱患,不能享受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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